众所周知:1个商标缴纳1个申请官费,可以在本类中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以下简称10个商品,不足10个商品的,官费认为1个的官费,超过10个商品的,超出部分额外收取官费。一个类别一般有几千个商品,注册申请并没有限定商品的项目数量,如果你愿意,在任何一个类别指定100个商品也可以,只不过相当于10个商标的官费了,官费就比较惊人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该怎么在不额外产生费用的基础上,选择这10个商品呢?下面小编来简单介绍下:01选择具体10个商品不是选标题。《区分表》共分为商品(第一类至第三十四类,共34个类别)和服务(第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