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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部门发文明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货物有关进出口税收政策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货物有关进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4〕1号广东省财政厅,财政部广东监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拱北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货物有关进出口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澳门)之间设为“一线”。对合作区与澳门之间经“一线”进出的货物(过境合作区货物除外)实施备案管理。经“一线”进

  • 如何享受减半征收“六税两费”优惠政策?收好这篇文章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梳理收录2023年以来国家延续、优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50项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懂政策,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今天带你了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

  • 一图读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欧阳老师13539582677

  • 一期一汇丨44个项目可申报,企业最高1500万元,个人最高10万元…

    各级资金奖补、项目征集、资质认定等内容共有44个项目可申报企业最高可获1500万元个人最高可获1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不要错过~12024年1月2日,珠海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截至2024年2月29日。支持内容及标准(下滑阅读)1.对产业链完善、外向程度高、发展态势好、产业集聚能力强的外贸基地择优给予支持。每个外贸基地支持金额下限为10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2.对组织外贸基地企业抱团开拓市场的项目实施单位予以支持。组织基地企业抱团参展的,单场展

  • 2024年延续实施!企业新购进设备、器具单价不超过500万元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规定,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

  • 新公司法修订通过!注册资本5年内实缴+资本公积补亏+利润分配……新旧公司法7大变化对比!

    友情提醒:2023年12月1日起,社保新条例正式执行!新修订的公司法颁布,将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公司法有哪些重大变化?财税人应着重注意哪些问题?目录1.重磅!新修订的公司法7大变化2.注册资本“五年实缴”,以前未实缴的公司怎么办?(附财税处理)3.新公司法发布后,未来公司将会出现的7大变化4.新旧公司法对比1重磅!新公司法7大变化新修订的公司法已于2023年12月29日在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通过。与旧版公司法相比,新公司法主要有以下七大重要变化:一、公司注册资本5年内缴足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有限责任公司

  • 太实用了!2023年发布的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附电子书)

    太实用了!2023年发布的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附电子书)  2023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一系列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为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全面了解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我们将2023年已发布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以下为部分政策目录链接,快收藏学习吧。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

  • 新年好消息!2024年1月1日起,购买这些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

    新年刚过,很多人准备为自己置办一辆新车。小编提醒大家,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规定,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购买新能源汽车享优惠以下政策要点要了解↓政策要点:  ●新能源汽车,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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