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珠海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印发,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来源: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发布时间:2021年6月28日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科技创新局、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珠财〔2021〕48 号各有关单位、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