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督查公告,将于2021年7月19日-7月28日组织开展税收重点工作督查。其中,天津、河北、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甘肃、大连、宁波、厦门、青海等省(区、市)成重点督查区域!一、2021年,税务稽查新动向7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对违规倒卖大宗商品、偷逃税款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追责。对恶意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从重打击,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已确定的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