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印发实施《珠海市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共计18项。通过具体举措,推动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从“物理通道”向“经济枢纽”全面跃升,加快构建“大桥通关—港澳转链—全球速达”跨境电商快线,促进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深度交汇,助力我市建设成为珠江西岸跨境电商航空货运枢纽。
加快完善珠海机场配套设施和功能服务,深化珠港机场联动,拓宽“经港珠飞”进口物流通道;
配合推进澳门机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置货站建设,用好高栏港综保区以及粤港澳物流园、空港国际智慧物流园等仓储载体,压缩货物转运时间和物流成本;
依托港珠澳大桥24小时通关优势,大力发展珠港陆空联运业务,做强“电商快线”品牌;
探索将高栏港综保区以及香洲洪湾片区打造为全市跨境电商物流核心区,建立重点仓储设施动态台账,提升本地货源集聚能力。
优化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对合规优质企业提供预约通关、优先查验等通关便利;
支持跨境电商监管场站开展跨关区退货业务,优化退货全流程监管,降低企业逆向物流成本;
推动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场站落地“先查验、后装运”模式,支持货物在符合条件的场站内完成申报、查验、放行后一次性装运离场,精简周转环节,实现一站式通关,降低企业时间成本和仓储压货压力;
支持跨境电商B2B出口适用优先查验、转关、退运等便利措施,指导企业用好“离境即退税”政策。
在公共服务平台增设9610“无票免税”功能,开发9810出口退税数字化辅助模块;
支持珠海出口服务商纳入全省“阳光化”试点名录,常态化开展代理报关、合规申报、数据归集等服务;
建立税务合规常态化服务机制,开展公益性合规辅导,编制发布合规实操指引。
第七部分为附则,明确相关措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