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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个人存取现金5万以上需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最严监管来了!2022年3月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将不能作为经营收款!同时,个人存取现金5万以上,需要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 重磅!3月1日起, 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 1、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收款码线下面对面没被禁用)。 2、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 3、收款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有经营活动的划入特约商户范围; 文件要求2022年3月1日起,1台银行卡受理终端只能对应1个特约商户。此外,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主要针对频发的跑分、赌博、电炸等违规行为);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收款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有经营活动的划入特约商户范围。 综上,该文件一定程度上加强支付监管以及商户入网管理,能够很大程度的规避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合理合规展业,才是正确之道。支付不易啊,且行且珍惜吧! 银行监管收紧! 3月1日起,个人存取现金5万以上 需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文件中重点: 1、个人办理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2、个人办理现金汇款、票据兑换、实物贵金属、购买金融产品等一次性交易单笔5万元以上,需登记资金的来源。 3、非账户开户机构内购买基金等金融产品一次性交易单笔5万元以上的,需登记资金来源。 个人私户收款频频被查! 补税+罚款高达400多万! 3、处罚结果 案例二: 广东某公司,利用员工的私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收取客户装修款,且均不入公司账户。同时,该公司外聘一名会计仅按照公司账户的少量入账来申报纳税。 经检查,该公司逃避缴纳增值税人民币184,989.06元、城建税人民币12,949.23元,偷税额合计人民币197,938.28元,该公司偷税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为97.49%。 最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财务负责人曾某某各被判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通过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出:金税四期+大数据,企业再通过私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现金等偷逃税的方式,已经行不通了! 今天起,税局5大措施监控私户收款! 企业要小心了!
警惕!个人账户收款高于这个数 要小心了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公转私都是不合规的,有8种情况,可以放心大胆的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