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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珠海这些项目申报正式启动!抓紧申报...

好消息!年后第一波热点申报来袭!申报项目多多,下面先来看预告!

  •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有关的平台)申报

  •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1年高研修项目选题申报2021年度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

  • 2021年广东省工业旅游培育资源库项目申报

  • 2021年度珠海市珠港澳科技创新合作项目

  • 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

  • 2021年度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 横琴新区2020年度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

其中,2021年度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项目,可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支持!横琴新区2020年度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项目,高层次人才标贴标准为50万元,本科学历人员补贴标准为3万元!

申报对象、补贴内容……都帮大家整理好了,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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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积极做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有关的平台)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5日下班前(第二批、第三批截止时间分别为2021年6月5日前、2022年6月5日前)。

支持对象

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引导省级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筹支持以下两个方面:

(一)重点“小巨人”企业。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择优遴选(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

(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从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已认定的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择优遴选。

支持内容

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创新投入,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推进工业“四基”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补短板”和“锻长板”;二是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支撑产业链补链延链固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三是促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并通过工业设计促进提品质和创品牌。另外,支持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加强国际合作等,进一步增强发展潜力和国际竞争能力。

支持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其中,对于重点“小巨人”企业,应提供“点对点”服务。 具体申报方式,请识别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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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1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申报的通知》,认真组织高级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2月28日。

选题范围

(一)服务重大战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乡村振兴等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服务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围绕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海洋、金融财会、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防灾减灾、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社会工作等重点领域,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城。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等新职业新技术领域,以及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兼顾城方和行业发展需求。

(三)聚焦高精尖缺人才。加强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具体申报方式,请识别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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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jpg2月4日,珠海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印发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2021年)的通知》,积极开展2021年度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6日。

支持时间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支持内容

(一)技术贸易项目。技术出口企业在支持时间内在境外建立研发中心的,给予每个企业一次性最高3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文化贸易项目。对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以及《广东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范围内开展对外文化贸易的企业给予以下支持:

1.在支持时间内我市文化企业出口产品和服务过程中投入翻译、外语配音等费用,给予最高50%的资金支持,每个企业最高30万元。

2.对在支持时间内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的企业和项目,给予每个企业最高15万元支持,每个项目最高10万元支持。资金用于推动文化出口创新发展和文化贸易活动及研究等。

(三)中医药服务贸易项目

1.对中医药企业(机构)在支持时间内吸引国(境)外人士来珠海就医或接受中医药非学历教育和培训、提供跨境中医药远程教育或诊疗服务且规模有所增长,或完成中药类产品海外新注册等业务,给予项目实际开支50%的资金支持,每个项目最高10万元,每个企业(机构)支持金额最高30万元。

2.对在支持时间内入选国家中医药服务贸易出口基地责任主体的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支持。支持资金需用于启动基地建设的创新发展和对外贸易活动及研究,以及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中医药教育水平、国际竞争力等方面。

(四)其他服务贸易业务项目

以企业在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服务贸易重点监测企业直报管理应用”系统填报数据为依据,对在支持时间内服务贸易登记业务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分档支持。具体为:服务贸易登记业务额在50万美元(含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每个企业最高5万元的支持;对登记业务额在50万美元以下20万美元(含)以上的,给予每个企业最高3万元的支持。

(五)鼓励发展服务外包业务项目

  1. 支持企业降低用工成本

  2. (1)在岸业务支持。对支持时间内服务外包在岸执行金额(不含企业承接集团关联公司的执行金额,下同)不低于50万美元的服务外包企业,按照员工社保费(单位缴纳部分)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5万元;对支持时间内服务外包在岸执行金额不低于100万美元,按照员工社保费(单位缴纳部分)的6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10万元;对支持时间内服务外包在岸执行金额不低于300万美元,按照员工社保费(单位缴纳部分)的7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15万元。

    (2)离岸业务支持。对支持时间内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服务外包企业,按照员工社保费(单位缴纳部分)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10万元;对支持时间内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金额不低于100万美元,按照员工社保费(单位缴纳部分)的6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20万元;对支持时间内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金额不低于300万美元,按照员工社保费(单位缴纳部分)的7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30万元。

    符合上述在岸、离岸支持条件的企业可分别申请。社保合计补贴不超过企业实际支出。

2.认定奖励

对支持时间内获得“广东省级服务外包示范企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的补助;获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的补助;获得“广东省服务外包重点培育企业”认定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的补助。每家企业在认定有效期内仅支持1次。

3.国际资质认证

对全年服务外包执行金额(在岸+离岸)超过50万美元(含)的服务外包企业,在支持时间内取得的国际资质认证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给予支持,每个企业给予相关费用最高50%的资金支持,每个企业最高可申请3个项目,合计补助最高20万元。认证范围包括:软件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软件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认证(AAALAC)、优良实验室规范(GLP)、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认证(ITIL)、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认证(SWIFT)、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欧盟强制性产品安全认证(CE认证)、业务持续性管理标准(BS25999)、实验室认可(CNAS ISO17025)、检查机构认可(ISO1702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CMAF)、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银联(UnionPay)维萨(VISA)万事达(MasterCard)JCB美国运通(AMEX)标识产品企业资质认证等。

4.服务外包载体

(1)对支持时间内我市符合条件的园区发展服务外包业务给予资金扶持。条件为园区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园区入驻服务外包企业不少于5家,园区服务外包企业在支持时间内承接服务外包执行金额(在岸+离岸)累计达到500万美元以上且保持正增长的,根据园区的规模、效益以及定期统计跟踪园区服务外包产业数据,开展服务外包政策培训、产业沙龙等情况,对每个园区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

(2)支持由省级资金建立的珠海市服务外包信息中心(信息服务平台、大数据工作站、接发包公共平台)和珠海市服务外包产业交流中心的运营、升级维护、服务器租赁、场地租赁、物业管理以及为我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提供的政策、技术、管理等公共培训服务和商务交流、产业沙龙、项目对接等线下公共活动给予最高70%的资金支持,每个中心最高20万元。

(六)鼓励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

在支持时间内对由市商务局或其委托机构组织的国内外服务贸易相关市场开拓活动给予支持。

  1. 对展品运输费、集体特装费、公共摊位费、广告宣传及资料设计制作费、场地租金及仪器设备租赁费等,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每场活动不超过25万元。对承办项目的企业或单位给予组织费用支持,每场活动不超过10万元。以上合计不超过30万元。

  2. 对参团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给予最高90%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最多支持2个展位,每家企业每个展会的展位费支持最高不超过4万元。

  3. 对参团企业人员城市间交通费(包括飞机票、船票、火车票、汽车票等,费用标准上限为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或普通舱、火车硬卧或软席列车二等座)、住宿费和伙食费给予资金支持。境外活动扶持标准按照外交部、财政部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境内活动扶持标准参照广东省财政厅和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差旅费标准执行,每家企业每次活动支持人数不超过2人。

  4. 对组织单位发动5家(含)以上、10家以下企业参加的,按以上标准支持1位工作人员团费,10家(含)以上的按以上标准支持2位工作人员团费。

本项目不支持已申报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开拓市场扶持资金或其他财政扶持或采购的项目。

 具体申报方式,请识别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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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广东省工业旅游培育资源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积极做好我市工业旅游培育资源库的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26日。

申报对象

结合我市制造业产业特点和工业发展实际,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和传统优势产业,重点培育发掘7类工业旅游资源。(一)现代智慧工厂。以国家、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和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为代表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企业。

(二)新技术新业态体验站。以新技术创新体验基地、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技术新业态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园区和特色小镇。

(三)新型工业基地。以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为特色,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的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以及省级创新创业示范园区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单位。

(四)特色产业园区。以我市战略性产业集群相关产业为主导产业,经省认定的特色产业园区或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中,以特色产业龙头企业、产业联盟为主体创建的品牌园区。

(五)匠心制造企业。食品、纺织服装、家电、陶瓷、工艺美术等传统优势产业中能展现广东工匠精神的老字号、知名品牌企业、国家级和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

(六)工业文化载体。国家和省级工业遗产、工业博物馆、工业展览馆等优秀岭南特色工业文化展示、体验场馆。无线电科普教育基地、工业企业利用自身资源建设的工业知识科普教育基地、研学基地等。

(七)其他类型。上述6种类型以外,其他具有工业品牌文化推广价值的展示项目。

申报条件

培育对象为珠海市内可以提供工业品牌文化展示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含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培育对象应具备以下基础条件:

(一)在珠海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事业单位。

(二)自愿利用本单位资源,开放工业品牌文化展示设施,向社会公众开展工业旅游。展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成效明显。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旅游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求,近三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四)具备开展交流、展示、参观、教育、体验等基础功能和安全服务能力。

(五)同意授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使用企业涉及工业品牌文化展示的相关信息。

 具体申报方式,请识别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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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发布《关于申报2021年度珠海市珠港澳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的通知》。

申报范围

2021年度珠海市珠港澳科技创新合作项目分为3个支持方向,分别是港澳地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分支机构奖励、粤港澳科技合作项目配套及港澳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度珠海市珠港澳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申报指南》(见原文附件1)。

申报时间

(一)在线填报及提交时间:2021年2月10日-4月30日17:00。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申报材料之后,须提醒单位管理员在4月30日17:00前登录系统在线审核提交。

(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由申报单位汇总后于2021年5月10日前统一交至市科技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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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jpg2月8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24日。

试点示范内容

本次申报围绕工业大数据应用、行业大数据应用、大数据重点产品、数据管理及服务四个方向,征集并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详见原文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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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日。

支持方向

  1. 医疗卫生、教育领域科研和技术推广应用。

  2. 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支持资源与环保领域科研和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支持水污染防控、大气污染防控、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等技术的推广应用。

  3. 社会事业与社会安全:支持社会事业和社会安全领域科研和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数字政府中的应用研究,科技安全、科技动员、科技拥军、军民两用技术研究、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共安全核心技术应用以及突发事件应急技术支撑体系研究。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及先进质量管理技术方法的应用推广,标准化研究、体系建设与推广应用。

  4. 农业农村:支持种植养殖技术应用研究、农产品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重点支持农业生物技术、动植物新品种选育、现代种养与繁育关键技术、农产品与食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优势特色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动植物病害防控技术应用、信息化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支持乡村振兴相关的科研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以及科技扶贫(对口合作,科技援藏,科技援疆)项目等。

  5. 其它社会发展领域相关的科技项目。

  6. 软课题研究:具体要求详见正文附件2。

支持额度

根据申报项目的工作难度、工作任务量、工作基础、技术水平、项目预期效益等情况综合确定最终支持额度,经费资助类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医疗卫生方向项目分经费资助和经费自筹两类项目,其中,经费自筹类项目,由所在单位提供项目研究经费。 

具体申报方式,请识别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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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横琴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横琴办事处发布《关于启动申报横琴新区2020年度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通知》,启动横琴新区2020年度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工作,申请受理时间为1月29日至3月28日。

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横琴新区、保税区、洪湾片区等一体化区域内实际办公运营(区域范围,附件3),且人均办公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按实际申请人数计算)。

2、在横琴新区登记注册和经营纳税,且2020年月均纳税额(含个人所得税,按2020年1-12月实际入库数口径统计)在2.5万元(含2.5万元)以上。其中:登记注册时间不满3年(即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登记注册)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纳税额度限制:

(1)在横琴新区登记注册的澳资企业或机构。

(2)在横琴新区澳门事务局备案跨境办公运营的澳门企业或机构。

(3)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相关发达国家(详见《横琴新区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暂行办法》)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翻译为“院士”,具体的机构名称以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网站为准),国家、广东省和其他发达省市重大人才工程以及珠海“英才计划”顶尖、一类、二类、三类人才入选者等高层次人才(以下统称“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或机构。

(5)经横琴新区管委会批准引进的重大项目,或经区党群工作部、商务局、澳门事务局、金融服务局、社会事务局等主管部门认定入驻横琴创意谷、粤澳合作产业园、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中拉经贸合作园、横琴智慧金融产业园、澳门特色金融服务基地、横琴金融产业服务基地、粤港澳大湾区妇女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人才创新创业载体的重点产业、科技、金融、教育、医疗项目。

▲用人单位引进博士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申请补贴的,不受用人单位纳税额度限制。

(二)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对象:

第一种情况:提交补贴申请时,已在横琴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以2021年3月28日为判断时间点),且在当前申请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第一笔补贴;

第二种情况:已申请第一笔补贴,已在横琴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以2021年3月28日为判断时间点,中间如因变换工作单位而中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允许累计断缴不超过3个月),且在当前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第二笔补贴。

▲已发放2017年、2018年、2019年补贴的,补贴时间、核算标准按照《暂行办法》(见附件1)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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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一体化区域居住的,按以上补贴标准的100%发放;未在一体化区域居住的,按以上补贴标准的80%发放;申请人属跨境办公运营的澳门企业或机构的,按以上补贴标准的50%发放。

▲同时入选“珠海英才计划”相关办法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和新引进人才,按照就高、从优原则核算补贴金额。 

具体申报方式,请识别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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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珠海市电子商务协会,由【一路通】整理发布,版权异议请联系后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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