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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收到这16种发票,一律退回!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公安局山海天分局成功侦破涉及山东、江苏、浙江、辽宁等24个省200余家企业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价税合计高达1500亿元!


1、石化行业特大虚开发票案!15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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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年多的缜密侦查,山东省日照市公安局山海天分局成功侦破涉及24个省200余家企业,价税合计高达1500亿元的“11.26”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彻底粉碎了两个长期盘踞在石化行业、疯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集团,追回冻结犯罪嫌疑人非法所得1.2亿元。


现场太震撼了!

↓↓↓

02.png03.png(图片来源:山海关公安)

据悉,2017年以来,该犯罪集团以“招商引资”名义,在全国多地大量注册石油化工类公司,联系实际用票企业和非法贸易商,以品名为非应税产品发票虚开给“变票”公司,后经由“变票”公司将非应税产品品名发票非法变更为应税产品品名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给“过票”公司,再以每吨数百元不等的利润卖给用票企业,非法牟取暴利。2020年10月30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首批移送起诉的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9年、7年。目前,该案还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还是那句话,当老板容易,干企业却不容易,大家千万不要心存侥幸,知法犯法。



2、金税四期要上线!

“虚开虚抵”发票的行为必须收手了!

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金税四期决策指挥端之指挥台及配套功能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04.png从公开的金税四期决策指挥系统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文件来看,金税四期大大增强了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其三项主体功能和三项配套功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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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加持,强化了内容控制监督。我们猜想,外部随着大数据等技术的成熟也会不断升级,税务监控变的越来越严。

提醒各位老板和会计,税局以票控税,查税必查票!虚开发票是红线,一定不能碰!


一、虚开发票如何认定?

1、没有真实的业务开发票属于虚开

①不管是为他人、为自己开这种发票属于虚开,当中间人介绍虚开发票也不行,甚至接受虚开发票的行为也不可以!

②环开、对开发票,即A公司B公司互相开票,虽然没有少交税,但是没有真实业务,也属于虚开发票!详情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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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真实业务,但是开具的发票上项目、数量或金额与实际业务不符,属于虚开

例如:明明是购买的烟酒,却开办公用品的发票,或者只是笼统的名称,没有明细,这些都属于虚开发票。

3、三流不一致的发票,交易不真实的属于虚开

三流不一致就是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不统一。因为税局查发票的时候要看证据链条,比对银行账户的资金流,货物的流向与发票上是否一致,以此来判断交易是否真实。现在还会加上合同流,也就是要求四流一致。四流不一致的发票很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二、虚开发票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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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的后果如此严重,而且善意取得虚开的专用发票不能补开的情况下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也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今后会计收到发票时一定要仔细审核,不合规的发票一律退回!


3、会计需注意

以下发票都不能入账,收到一律退回!

一、没有交易,完全虚开的发票,不能入账!退回!

这种发票入账了,属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不仅会被税务机关罚款,还涉嫌犯罪


二、都2020年了,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收到这种发票不能入账!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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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局2017年16号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三、都2020年了,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收到这种发票不能入账!退回!

根据国税局2017年16号公告,购买方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取得商品跟你开具的发票不一样,涉嫌虚开发票,这样的费用发票不能入账。同样会被税务机关罚款,情节严重的构成偷税罪。


四、发票项目名称是食品等笼统的名称,没有具体明细的,不能入账!退回!

现在入账费用的发票,只开食品,或者办公用品之类的笼统的品名已经不能过税务的关了,要附清单,不然就是商品本身的名字。

有些企业不管发生什么费用都开成办公用品,这样会使企业面临很大的税务稽查风险。


五、发票附带清单是自己用A4纸打印的,不能入账!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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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有清单,但是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出来的,这种发票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能入账。

注意这里说的退回的清单是自制清单,非税控设备中打印的清单不能报销。如果是通过税控系统开具,但是是由A4打印的,可以入账。

提示:同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也能开具销货清单。


六、发票备注栏填写项目不全的发票,不能入账!退回!

符合条件但未按规定填写备注栏信息的增值税发票,将不能作为有效税收凭证哦!必须退回重开!

发票备注栏填写时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给总结了10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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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票上盖了公章、财务章等,不能入账!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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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上只能盖发票专用章,如果收到加盖了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等的发票,不能入账,必须退回。

提醒: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通过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电子签章。


八、发票上盖了圆形的发票专用章,不能入账!退回!


国税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中规定,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所以圆形的发票专用章是不符合规定的,盖有这种章的发票,也是不合规的发票,不能入账!


九、代开的专用发票没有盖本公司的发票专用章,不能入账!退回!

代开专用发票,只需要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再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代开普通发票,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十、印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不能入账!退回!

23.png注意: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旧版发票监制章,中间刻制“××省(区、市)”字样,下环刻制“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字样。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2018年12月31日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继续使用。收到这种发票不能作为入账凭证哦~


十一、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不能入账!退回!

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还有2020年试点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名称”栏次要有“简称”,同时“简称”还得正确,才算合规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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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1、没有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说明发票不是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这种发票不能入账!

2、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不正确的,如出现“*运输服务*+“不动产”这样的错误,属于不合规的发票,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也不能税前扣除!

因此会计同仁们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让这种错误的出现,使得企业增加了税务风险。


十二、成品油发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选择错误的,不能入账!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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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成品油发票左上角没有“成品油”这三个字的,不能入账!退回!

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左上角打印“成品油”字样,说明发票不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的,不能入账! 

注意:增值税卷票没有成品油字样,可以作为正常成品油发票使用。


十四、成品油发票“单位栏”填错的,不能入账!退回!

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应遵守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否则为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能作为入账凭证。


十五、成品油发票“数量”填错的,不能入账!退回!

成品油发票,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否则不能作为入账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十六、适用税率选择错误的,不能入账!退回!

比如某公司兼营业务,既卖商品又提供服务,会计手抖选错税率。发票税率开错就是不合格发票,不能入账,也不能作为扣税凭证。


4、如何防范虚开发票?

24个发票自查风险点要注意!


01、如何防范虚开发票?

1、交易前企业要加强对供应商的了解。了解销售方经营范围、经营规模、是否具备一般纳税资格等方面,评估虚开风险,警惕虚开发票。必要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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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票时,重点检查纳税人识别号、名称、税率等是否正确,开票项目与实际是否相符,备注栏有无特殊要求,是否加盖了发票专用章等。如果发现异常,应暂缓申报抵扣,并及时向税务机关查证核实。

27.png另外,新版电子发票没有发票专用章也能报销,那么如何查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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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png3、付款时,注意使用对公账户。如果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与发票上注明的信息不一致时,应暂缓付款,对该业务做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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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购进货物要注意取得和保存相关证据。一旦对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自身造成损失,可以依法向对方追偿。


02、24个发票自查风险点!

企业除了要加强对收取发票的检查,还有注意对开出去发票的自查,因为税务局新上的“智慧稽查”+“反洗票”系统将跟踪监控开出的每一张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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