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较多纳税人咨询如何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抵扣勾选农产品发票,今天跟随税税一起学习农产品发票抵扣勾选和申报操作吧!
如您取得以下发票,请直接进入【抵扣类勾选】模块进行勾选1.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
2.农产品收购发票
3.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的9%农产品专用发票
1.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3.点击【抵扣勾选】—【发票】模块,【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选择“开票日期(起)”“开票日期(止)”,点击查询。选择相应发票后,点击【提交勾选】,根据提示信息核对数据,点击【确认】,即完成操作。
如您取得以下发票,需要进入【待处理农产品发票】处理后,再进行抵扣勾选1.税控系统开具的自产农产品增值税普通发票
2.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3%农产品专用发票
1.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模块。
2.点击【待处理农产品发票】-【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模块。
3.选择“开票日期(起)”、“开票日期(止)”、“是否处理”三个必录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类型”。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操作。
1.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模块。
2.点击【待处理农产品发票】-【从小规模处购进的3%农产品专票】会提示何种情况下选择何种抵扣标准。
3.关闭提示信息,录入“开票日期(起)”、“开票日期(止)”、“是否处理”三个必录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类型”,勾选后点击【提交】。
如您收到税务机关代开的农产品发票,需先进行补录操作,再进行勾选:1.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发票】—【代开农产品发票录入】模块。
2.点击【添加行】,录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系统会自动带出发票相关信息。并点击【确定】。
3.经过上述操作后,即可到【抵扣勾选】—【发票】模块对这些发票进行勾选。
如您取得海关缴款书(进口农产品),直接在【抵扣类勾选】模块进行勾选。1.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3.点击【抵扣勾选】—【海关缴款书】模块,【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选择“填发日期(起)”“填发日期(止)”,点击查询。勾选对应的发票,点击提交。
温馨提示:只有已归类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纳税人才能使用该模块,且当月归类,次月生效。对于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在实际生产领用时,可加计扣除1%。当农产品类的发票完成抵扣勾选后,根据需要进行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即可进行加计扣除勾选。
1.在【发票】或【海关缴款书】标签页,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或海关缴款书信息。
2.选择“是否用于增值税加计扣除”,并填写“本次加计扣除税额”。
3.点击【提交勾选】按钮,根据提示信息核对数据。如无误,点击【确认】按钮,提示“提交成功”即完成操作。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功能菜单进行当期的纳税申报。
1.已勾选“农产品销售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及未能分别核算的“3%农产品专用发票”对应的可抵扣税额,填入《附列资料二》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中;
2.已勾选“9%农产品专用发票”及已分别核算的“3%农产品专用发票”对应的可抵扣税额,填入《附列资料二》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中;
3.已勾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对应的可抵扣税额,填入《附列资料二》第5栏“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中;
4.已进行“加计扣除勾选”对应的税额,填入《附列资料二》第8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