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自今年1月1日施行以来,通过对相关创新制度的落实,企业开办及市场准入发生了积极的变化——通过确认制改革,压减了大约40%的材料,推行智能导办、智能审批,减轻申请负担。
目前企业开办全流程,含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备案、发票申领、社保登记、银行预约开户、单位公积金缴存登记等6个事项的办结时间已减至8小时。
此外,住所申报制推行后,企业可跨区备案多个经营场所。推行集中办公区、集群注册、住所托管,释放住所资源。截至今年11月,珠海有超过5.3万户经营主体通过“一址多照”的方式落户,有5070户经营主体在住所之外备案了经营场所。珠海将“经营范围”由登记改为备案,将“经营期限”由备案改为公示,减少了对经营主体的束缚。登记备案事项之外的信息发生变化的,经营主体可以自行通过公示系统进行申报,既方便了企业,也有利于公众及时知悉相关情况。
珠海还启动了“一照通行”改革,建设了“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业务系统,形成了28个办事主题,实现了企业开办6个事项和涉企许可审批40个事项“一次申办”“一表申请”“一键分办”以及办事结果“一码展示”,电子印章和电子执照同步免费发放。另外,珠海实施简易注销和歇业备案,简化经营主体退出机制,解决“注销难”和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的主体退出问题。
下面我们再通过一图了解
《条例》的大致内容及亮点
市场主体经营者一定要看!
澳门投资者在珠海新设立企业,可选择在澳门当地通过“全流程电子化(无纸化)模式+一体机打印执照”以及“手写签字模式+双向快递”两种方式,实现珠澳经营主体登记和企业开办多项业务跨境办理全流程零跑动,并且可以通过设置在澳门本地的粤澳工商服务中心的“银政通”经营主体开办全流程智能服务一体机打印、领取营业执照,并享受免费公章刻制服务。
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居民个人投资,可通过全程电子化申报系统(珠海易注册)网上办理;
对香港非自然人投资者,珠海市市场监管局协同相关机构共同推进了简化版公证文书的启用和珠港两地平台的对接,实现港资企业登记注册远程无纸化办理和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跨境通办”“一照通行”。
截至今年11月,珠海市实有经营主体442080户(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比去年同期的417490户增加了24590户,增长5.89%。其中,企业208122户,个体工商户233649户,同比分别增长5.98%、5.82%。外资企业18411户,同比增长5.59%,珠海已经成为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占比最高的地市。其中港资企业6040户、澳资企业9471户。澳资企业同比增长9.96%,在营澳资企业数量自2018年底的4000余户,发展至今已翻一番超过9000户,实现澳资企业发展跨越式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