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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归25周年丨来看看粤港澳大湾区纳税服务创新举措近年来 内地各地税务局相继出台众多 创新举措便利纳税人办税、缴税 和完成各类涉税事项 广东省税务机关大力推进 “放、管、服”改革 为从事跨境业务的纳税人 带来诸多便利 广东税务在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创新推出了粤港澳大湾区人才税 e 查功能模块。“税e查”可为境外人才申请享受财政补贴计算时,提供便捷的个税缴税数据的在线查询功能。申请人仅需登录并授权“税e查” 后,便可自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大部分地市的网上申报系统,实现个税财政补贴申请全程网上办。 2021年8月31日,广东省税务局“粤税通”小程序上线港澳台居民以及内地赴澳务工人员参保缴费功能,并在珠海试点运行。即在珠海工作、生活和就读的港澳台居民和内地赴澳门务工人员登录“粤税通”小程序即可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登记和委托银行缴费手续,真正实现数据“多跑网路”、缴费人“少跑马路”。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是中国居民企业在境外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时的必备资料。2021年10月,广东省税务局创新推出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开具和领取全流程“网上办”服务,纳税人只需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完成填写申请表单、资料上传等步骤,即可便捷完成开具事项。 为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2021年6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公告,简化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程序: • 境内机构和个人(以下称备案人)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 • 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财政预算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无需办理税务备案。 •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直接在线上填报备案并提交资料,完成备案后,凭《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即可到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2021年4月26日,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协定待遇协作管理工作机制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非居民纳税人在粤港澳大湾区不同地区仅需向一地税务机关报送后续管理资料,实现“资料一次报送,信息高效共享,执法标准统一”,即可享受税务机关提供的跟踪服务和辅导服务。 2022年4月28日,珠海市税务局、中山市税务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共同签署了《国际税收协同服务备忘录》,建立国际税收跨城合作机制。三地税局聚焦深化拓展国际税收跨区域合作,提出建立相互支撑、运转高效的跨区域国际税收服务团队,启动国际税收事项协同办理,对三地设有子公司的跨国集团公司协同提供国际税收复杂事项管理和服务,将有效解决跨国集团各子公司同类国际税收事项办理重复提交资料、接受审核的情况,提升纳税人办税缴费便利度。 为精准服务“走出去”企业,助力“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对“走出去”纳税人相关的税收政策及110个税收协定(安排、协议)进行归纳整理,总结共性涉税问题,编制了《“走出去”税收指引》(2021年修订版),从税收政策、税收协定、管理规定及服务举措四个方面,按照适用主体、政策(协定)规定、适用条件、政策依据详细列举了“走出去”纳税人涉及的99个事项。为“走出去”纳税人提供税收法律法规方面的指引,帮助纳税人有效规避税收风险。 为方便“走出去”企业 了解东道国的税收政策 有效防范税收风险 促进海外企业健康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分批次更新发布了 50个国家(地区)的投资税收指南 设立了税收服务“一带一路”专栏 以便于纳税人查阅相关信息 扫码二维码进入税收服务“一带一路”专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