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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的7个热点问题2022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以下简称“第15号公告”),明确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随即,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以下简称“第6号公告”),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相关征管问题进行明确。4 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对该项优惠政策进行解读(以下简称“货劳司解读”)。本文结合实务梳理了7个热点问题,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1 2 3 4 5 6 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