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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这么办最便捷跨区域 涉税事项报验 近年来,随着“四区叠加”的利好推动,我市各种建设项目如火如荼推进,也迎来了大量跨区域经营的建筑企业。为便利\,下面整理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的注意事项及具体操作指引,分享给相关的纳税人作为办税参考。 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注意事项 1.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 2.省内(不含深圳)的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在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后,系统根据纳税人填写的跨区域经营地自动发送到经营地税务机关,经营地税务机关审核通过以后,完成报验登记。省外(含深圳)的纳税人跨区域经营,系统无法自动报验,纳税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到经营地税务机关进行报验。 3.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合同延期的,可以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 4.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二、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 上述事项可通过办税服务厅,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其中,电子税务局是最方便快捷的办理方式,可选择网页端或手机端两种途径办理。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 重要提示:机构所在地在省内(不含深圳)的纳税人不需此步操作,在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后系统可完成自动报验。 网页端办理——在互联网上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事项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填写登记表—上传附报资料,在上述填报步骤后即可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 手机端办理——登录“粤税通”后,依次点击:个人业务—我的企业—跨区经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在做完上述填报步骤后即可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 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 网页端办理——在互联网上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事项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填写登记表—上传附报资料,在上述填报步骤后即可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 手机端办理——登录“粤税通”后,依次点击:企业业务—选择企业—涉税事项—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在做完上述填报步骤后即可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 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网页端办理——在互联网上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事项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填写登记表—上传附报资料,在上述填报步骤后即可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手机端办理——登录“粤税通”后,依次点击:企业业务—选择企业—涉税事项—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采集反馈,在做完上述填报步骤后即可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 年第38 号)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