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个税汇算要诚信,异议申诉勿滥用2021年度个税汇算 正在申报! 近期 税务部门受理了大量 个税异议申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 纳税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或者扣缴申报的个人信息、所得、扣缴税款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修改。扣缴义务人拒绝修改的,纳税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自然人在办理个税业务时如发现任职受雇信息、收入纳税明细、办税权限与实际不相符时,可以就不属实的信息和有异议的记录发起申诉。 异议申诉对于打击身份信息冒用 避免多缴税款有良好的效果 但在日常工作中,存在大量 滞后申诉、无效申诉和虚假申诉 其中包含了什么样的情形呢? 针对以上几种情况 给大家一些小建议 快来一起看看 ▽ 建议 对收入纳税信息有异议怎么办? 纳税人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记录时,如对相关数据有疑问,可就该笔收入纳税记录咨询支付单位。 如果确定本人从未取得过记录中的某一项,您可直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就该笔记录发起申诉并进行承诺;申诉后该笔收入将不纳入您年度汇算。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您取得了该笔收入,仅是对相关金额有异议,可先联系支付单位请其更正,单位拒不更正或无法联系到单位的,再通过上述渠道进行申诉。 最后再提醒一下大家 申诉时要就有关情况进行承诺 如果虚假申诉导致少缴税款 会影响纳税信用,情况严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