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该如何入账?都交哪些税?进项税如何抵扣?能否全额税前扣除?要不要征收个税?5月21日起,就按这个来!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参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附:

何为差旅费?顾名思义即企业为了生产经营需要出差而发生的旅途费用。
具体范围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
对于差旅费应该包括哪些具体内容,目前的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和税法均无具体规定,实务中更多参照的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因此,大多数企业在实务中差旅费具体包括的费用有一下几类:

差旅费由于出差的目的、业务性质、报销人员等不同,其入账也是不一样的,下面给大家看一张图,请对照入账~~~
除上述列举之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如:为邀请的培训专家报销差旅费,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基建人员为施工建设而发生的差旅费,应计入“在建工程”等等。
自2019年4月1号之后,差旅费抵扣家族中,又填了新成员。下面我们来聊一聊,差旅途中产生的哪些费用可以抵扣进项税。
交通费都可以抵扣进项税吗?一张图,让大家搞明白~~~
1)飞机票、火车票等为2019年4月1日之后取得的,才允许抵扣。
2)报销人员是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
3)属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如员工去境外出差报销的国际机票,不允许抵扣。
4)用于生产所需;对于用于免税、简易计税项目、个人消费、集体福利的不允许抵扣。
5)如果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抬头必须为公司,非公司抬头不允许抵扣。
■ 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左上角显示“不征税”,不允许抵扣。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税〔2017〕9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24号。
自有车辆:出差途中产生费用,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抵扣,如果取得的是普票则不允许抵扣。
私车公用:出差途中产生的加油费专用发票,可以认证抵扣;注意:一定要签订租车协议,并约定加油费、停车费等由公司承担。
出差中的住宿费,如果能取得公司抬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允许认证抵扣的。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以,出差途中产生的餐费,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允许抵扣。
提示:如果企业有规定差旅费标准的,超过标准的部分不予报销,其对应的进项税也是需要转出的。
实务中,并不是所有的差旅费都可以直接税前扣除的,不同的业务,扣除的方式也不同。
可以直接税前扣除的:
1.企业独立董事为行使其独立董事的职责而发生的差旅费,管理费用——董事会经费
2.管理部门或后勤部门人员出差,管理费用——差旅费
3.销售部门或营销部门人员出差,销售费用(营业费用)——差旅费
只能限额扣除的:
1.属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范畴的差旅费:
(1)一般企业,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
(2)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30%
(3)医药制造,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30%
(4)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30%
(5)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属于“业务招待费”范畴的
发生额的 60%与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孰低
3.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的,工资薪金总额的14%
需要计入资产计税基础,不能直接税前扣除:
1.通过"制造费用"计入存货的
2.通过"在建工程"计入固定资产的
3.通过"研发支出"计入无形资产的
4.其他按规定应计入资产成本的
注意:会计记账时,不能只附一张发票,还需要附证明差旅费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出差目的、支付凭证等)。
有些会计会问了,难道个人报销差旅费,也要交个税吗?当然,这个也是分情况的: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差旅费津贴(国税发[1994]089号)
2.误餐补助(国税发[1994]089号)
注∶《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
另外,如果可以取得发票,凭票报销,这种情况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
政策依据:财税字〔1995〕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