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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版本发布!50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2.0
税费优惠指引




1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以下简称《指引》),梳理收录今年以来国家延续、优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50项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懂政策,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截至10月底,今年中国已出台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77项。《指引》对其中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50项政策进行梳理汇总,包括减轻税费负担、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支持创新创业、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等4个部分,分政策逐一介绍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享受方式、政策依据、政策案例等,让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更便捷。


下面我们简要了解一下

优惠政策享受主体部分案例

优惠内容、享受条件及方式等

可于文末扫码查看



Part.01
减轻税费负担

1.增值税起征点政策,享受主体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


5.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享受主体小型微利企业


6.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享受主体个体工商户


7.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享受主体企业


8.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享受主体为符合减免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9.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享受主体为符合条件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


10.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享受主体为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1.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政策,享受主体为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


12.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享受主体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人


CASE
相关案例


案例: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7-9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12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则9月的销售额超过了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可减按1%缴纳增值税,7月、8月的6万元、8万元能够享受免税;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3季度销售额合计26万元,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26万元全部能够享受免税政策。


相关政策: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Part.02
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13.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000万元及以下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享受主体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


14.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00万元及以下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享受主体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


15.为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免征增值税政策,享受主体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提供再担保的纳税人


16.金融机构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享受主体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


17.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享受主体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


18.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政策,享受主体金融机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9.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享受主体提供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企业


20.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政策,享受主体提供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企业


21.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享受主体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


22.农牧保险免征增值税政策,享受主体提供农牧保险的纳税人


23.为农户提供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减计收入总额政策,享受主体为农户提供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


24.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享受主体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


25.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减计收入总额政策,享受主体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CASE
相关案例


案例:甲企业为微型企业,2023年5月与乙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10万元,期限一年,年利率4%。甲企业、乙银行是否都可以享受免征借款合同印花税优惠?


解析: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因此,甲企业、乙银行申报该笔借款合同印花税时,均可享受免征印花税优惠。


相关政策:18.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政策


Part.03
支持创新创业

26.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享受主体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合伙人天使投资个人


27.创业投资企业灵活选择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核算方式政策,享受主体创业投资企业(含创投基金)个人合伙人


28.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政策,享受主体创业投资企业


29.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政策,享受主体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


30.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享受主体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个人股东


3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享受主体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32.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免征增值税政策,享受主体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


33.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免征房产税政策,享受主体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


34.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享受主体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


35.大学科技园免征增值税政策,享受主体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


36.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政策,享受主体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


37.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享受主体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


CASE
相关案例


案例一纳税人张某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符合条件的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为500万元。2022年,张某在投资期限满2年后,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按照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张某可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即可抵扣500万元×70%=350万元。


相关政策:26.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


案例二A公司是一家科技服务业企业,假设2023年发生了1000万元研发费用(假设全部符合加计扣除条件,计入当期损益),应如何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解析: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即A公司2023年发生研发费用100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可在按规定据实扣除1000万元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合计在税前扣除2000万元。


相关政策:3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Part.04
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

38.重点群体创业税费减免政策,享受主体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


39.退役士兵创业税费减免政策,享受主体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40.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费减免政策,享受主体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41.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费减免政策,享受主体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42.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政策,享受主体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43.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享受主体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44.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享受主体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


45.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政策,享受主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


46.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享受主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


47.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享受主体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


48.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政策,享受主体残疾人个人


49.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享受主体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50.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工资加计扣除政策,享受主体安置残疾人员的企业


CASE
相关案例


案例:企业2022年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工资10万元,符合享受安置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的条件,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10万元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还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即在税前共可扣除20万元。


相关政策:50.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工资加计扣除政策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欧阳老师1353958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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